帮助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等许可审批
受理条件
(一)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,应当具有中医类别《医师资格证书》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3年,或者具有《中医(专长)医师资格证书》,经注册依法执业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,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;
(二)符合《诊所改革试点地区中医诊所基本标准(2019年修订版)》;
(三)中医诊所名称符合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;
(四)符合环保、消防的相关规定;
(五)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 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举办中医诊所。
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
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医师执业证书
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
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
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件
卫生技术人员有效身份证明
卫生技术人员名录
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及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
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
消防应急预案
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